6种“试错”干部可免责
2016年05月09日 来自: 中国组织人事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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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鼓励广大干部实干担当,四川自贡市近期出台《鼓励创新优化干部干事创业环境的意见》,建立容错免责系列机制,保护支持干部想干愿干积极干、能干会干善于干。
《意见》从认知、程序、执行等方面,细分6种情形,具体为:是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,还是损公肥私;是按程序科学决策、阳光运行,还是独断专行、暗箱操作;是因认识局限、经验不足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失败,还是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;是对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,还是阻碍破坏;是在尚无明确禁止性规定前先行先试,还是在明令禁止后阳奉阴违;是对限制阻碍改革发展旧机制的突破重塑,还是明知故犯、违法乱纪。
该市近日又出台《干部选任和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处理程序》,从严审查问题及线索,对查无实据、举报失实,确属受到错告、误告或诬告的干部,及时澄清是非;对诬告陷害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。
把有无改革作为、创新意识、担当精神作为干部评先评优、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,对非主观故意发生工作失误、出现“试错”的干部不作负面评价,不影响提拔使用,激励干事创业者轻装上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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